速看!劳动能力鉴定知识集锦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但你知道劳动能力鉴定是什么吗?工伤后,应该如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不鉴定有影响吗?
别担心,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赶紧转发,收藏!
-
一、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
二、发生工伤,是否都需要劳动能力鉴定?
只有当职工因工致残、影响劳动能力时,才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如果职工只是受到轻微伤害,并不影响劳动能力,则无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三、工伤后,如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所辖地区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提出鉴定申请。
-
四、由谁提出申请?
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
工伤职工本人因身体等原因无法提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再次鉴定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
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提交什么材料
1、按规定填写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3、被鉴定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
4、申请再次鉴定或复查鉴定,除提供申请初次鉴定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复印件。
-
六、劳动能力鉴定什么时候有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必要时延长30日)作出。
-
七、工伤复发后,可以重新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吗?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
八、拒绝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有什么后果?
劳动能力鉴定是工伤职工享受相关待遇的前提,只有评定了伤残等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才能核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也就是说,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直接后果就是工伤职工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不利于维护工伤职工自身合法权益。